医保指南
门诊报销政策

一、普通门诊共济(职工)

1、政策内容:职工医保患者,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起付标准50元,报销比例在职、退休职工分别为50%、55%,一个参保年度内,在职职工最高支付限额为1500元,退休人员最高支付限额2000元。

2、办理流程和方式:手机支付宝、微信搜索驻驻店市中心医院小程序→实名建立本人就诊信息(申领就诊卡、电子健康卡)→各楼层导诊台分诊→医生开具医嘱→支付宝、微信上医院小程序上的门诊缴费→选择医保,以下按提示操作,门诊报销后,个人负担的默认扣医保卡余额。没有开通医保电子凭证的,按提示,授权开通国家医保电子凭证。

3、办理地点:本人智能手机微信、支付宝扫一扫诊间支付码进入“驻马店市中心医院”小程序、人工缴费窗口、门诊各楼层自助机。

二、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用申报

1、政策内容:市直、驿城区职工、城乡医保,根据驻医保【2021】43号文件规定将慢性肾功能衰竭、异体器官移植、恶性肿瘤、支架植入术、心脏瓣膜置换术或冠脉搭桥术后、结核病、系统性免疫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硬皮病)等病种的,可以随时申请门诊慢性病,经医保处批准后,门诊开相关的药品可以参与报销的政策。市直、驿城区职工、城乡医保所患疾病符合使用驻医保处〔2022〕19 、〔2021〕28号文件规定的97种药的,可以申请“特药门诊”。

2、办理流程和方式:门诊慢性病:凭两年内的住院病历、诊断证明、身份证复印件、3张1寸照片。门诊特药:确诊病历复印件(加盖病历复印章)或门诊病历、二级医疗机构开具的 3 个月内的疾病诊断证明及其他相关申报资料(具体见驻医保处〔2022〕19 、〔2021〕28号)、身份证复印件、3张1寸照片。以上材料准备齐全后,找相关专家开具门诊慢性病 门诊特药申请表。持前两个步骤的材料、申请表到医院3号楼1楼大厅7号、8号医保窗口。

3、办理地点:市直、驿城区职工、城乡居民医保患者,可以在市中心医院3号楼1楼大厅(工作日)。其他各县区到当地医保中心咨询办理。

三、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用药开药

1、政策内容: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用(简称门慢、门特)。经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并鉴定通过的门慢、门特患者,可心享受规定的门诊报销比例。门诊慢性病按75%报销;尿毒症患者的血液透析、腹膜透析并入慢性病管理,报销比例统一85%;特药门诊城乡居民按80%报销(职工医保85%)。享受特药医保支付待遇的参保人员,住院期间不重复享受特药医保支付相关待遇政策。异地患者通过当地医保中心备案后,可以定点到居住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开药。

2、开药流程和方式:门诊慢性病、门特请持慢性病本、门特证件开药;门特、特药门诊持带照片的门诊慢性病、门诊特药证件(特药申请表)开药。

办理地点:中心医院康复医院分院医保优诊室(解放路西园街)、通达门诊诊室(骏马路公务员小区一期)。

驻马店市中心医院
地址:驻马店市中华路西段747号
24小时服务热线 0396-965558
急诊:0396-2726120 2726243
豫ICP备05004515号-2
豫公网安备 411702020003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