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印病案注意事项:
患者出院一般10个工作日后可复印病案。针对2017年12月31日之前的出院患者,若复印病案,需提前持患者有效身份证件到人工窗口办理预约登记,五个工作日后办理病案复印。复印病案咨询电话:0396-2726458。
二、病案复印途径:

4.微信扫描出院证上的病案寄递二维码。
通过以上线上方式,可随时随地打开“病案寄递”,根据系统提示申请病案复印,按照操作流程完成病案复印邮寄或自提服务。邮寄者在接到快递信息后等待接收。自提者在接到自提码后携带身份证和自提码,到驻马店市中心医院(中华路747号)的门诊楼一楼综合服务处出院病案复印(7号)窗口登记领取。针对选择自提者,自提地点默认“中心院区”,如需要在妇儿医院自提的,需在申请系统中患者留言栏里特别注明:“在妇儿医院自提”,在申请人接到自提码三个工作日后,凭自提码和有效身份证件到患者所出院的病房护士站登记领取。
根据申请人不同,需提前准备好以下材料:
1.本人申请: 患者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出院证(显示住院号、出院日期)
2.代理人申请:患者本人身份证件、代理人身份证件、 代办授权委托书
出院证(显示住院号、出院日期)
3.未成年人申请:
3.未成年人申请未成年人的出生证明或社保卡或户口本、父亲或母亲的身份证件、出院证(显示住院号、出院日期)
(一)线下办理
1、人工窗口
办理地点:
驻马店市中心医院和妇女儿童医院的出院病人均需到驻马店市中心医院(中华路747号)门诊楼一楼综合服务处出院病案复印(7号)窗口或3号楼一楼入出院一站式综合服务中心病案复印处办理病案复印。
办理时间:
门诊楼:周一至周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3号楼: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2、自助打印
出院患者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驻马店市中心医院门诊楼一楼大厅或驻马店市中心医院4号楼一楼大厅或妇女儿童医院门诊楼一楼大厅的病案自助打印机处打印,按照病案自助打印机屏幕提示的操作流程办理病案复印。出现各种异常情况时,请到人工窗口解决或电话咨询0396-2726458。
三、复印病案需出示的证明资料
(一)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版)》,医院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
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并按规定提供病历复制服务:
1.患者本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2.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
(二)病案室工作人员在受理申请时,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形式进行审核。
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2.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代理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和授权委托书;
3.死亡患者近亲属请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近亲属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
4.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请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死亡患者与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并提供死亡患者近亲属的授权委托书;
5.保险机构请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工作证,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同意的授权委托书(患者死亡的,则为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同意的授权委托书)和有关部门审核批准的签字;
6.公安、司法机关请提供公安、司法机关采集证据的介绍信,执行公务人员的工作证(至少同时有两人进行采集)和有关部门审核批准的签字。
四、复印病案收费:
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卫生厅豫发改收费[2004]1070号中关于病案复印收费规定,医疗机构为患者复印病历资料,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A4纸每页0.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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