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规定,2023年10月8日,驻马店市中心医院组织召开了驻马店市中心医院新增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
本次验收内容:驻马店市中心医院在驻马店市驿城区中华路747号中心院区诊楼8楼3号介入室,建设DSA机房一座,新增使用1台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型号为西门子Artis Zee Floor III,其最大管电压为125kV,最大管电流为1250mA,属于医用II类射线装置。
驻马店市中心医院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项目在建设和投入运行期间,较好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设计、施工和运行期均采取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辐射安全与防护等环保措施满足环评报告及其批复文件提出的要求,工作场所辐射环境、所致人员附加剂量等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经审核,本项目验收监测报告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满足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其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现将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10-20至2023-11-18)。
验收报告连接:https://pan.baidu.com/s/18AF9glyz2UrPY11_pGv7Pg
提取码:o2g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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