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用血
无偿献血者及其家庭成员在临床用血时,享有免费用血权利。
线上减免:献血者及家庭成员跨省异地用血时,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中国政府网、国家卫生健康委官网、微信、支付宝、百度“全国电子无偿献血证”小程序等查询献血记录,并在线办理无偿献血者血费跨省异地减免申请。
免费用血标准(1)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内,免费享用献血量三倍的血量;五年后至终生,免费享用献血量等量的血量。(2)献血量累计满八百毫升的,十年内免费享用所需血量;十年后至终生,免费享用献血量三倍的血量。(3)献血量累计满一千毫升以上的,终生免费享用所需血量。(4)献血者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临床用血的,按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
优先用血
(一)优先用血标准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内,优先并免费享用献血量三倍的血量;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后至终生,优先并免费享用献血量等量的血量;献血量累计满八百毫升的,十年内优先并免费享用所需血量,十年后至终生优先并免费享用献血量三倍的血量;献血量累计满一千毫升以上的,终生优先并免费享用所需血量。献血者的家庭成员临床用血的,按献血量等量优先并免费用血。如果献血者及其家庭成员已发生用血报销血量的,应相应核减已报销血量。
(二)优先用血办理流程献血者本人或家庭成员需要临床用血时,在临床医院住院科室直接申请办理。医护人员应指导符合优先用血范畴的患者或家属填写《无偿献血者优先用血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献血者本人用血时需提供无偿献血证(电子献血证)、身份证;(2)献血者的家庭成员用血时需提供无偿献血证(电子献血证)、献血者身份证、用血者身份证及无偿献血者与用血者有效的关系证明(不便提供关系证明的需签订“承诺书”)。
减免条件
在我省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献血促进奖”“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和“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的个人,以及在我市自愿献血累积达20次以上的献血者。凭有效证件到我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免交普通门诊诊查费(包含挂号费)。普通门诊诊查费指政府定价项目,即除急诊、特需门诊以外的门诊,相关医师职称包括高级职称在内的各级专业技术职称。
减免流程
在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就诊时,应向医疗机构提供本人就诊需要的有效身份证件和无偿献血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纸质或电子版无偿献血证、电子献血证等,经工作人员核对信息后,即可免交普通门诊诊察费(急诊和特需门诊除外)。三级医院正在进行献血信息联网接口工作,待完成后献血者持身份证即可实现免交普通门诊诊察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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