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患者就医体验,提升住院患者照护质量,驻马店市中心医院按照《河南省医疗机构开展免陪照护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豫卫医〔2025〕16号)文件精神,开展免陪照护服务工作。拟招三家陪护服务公司,现对服务费用进行市场调研,欢迎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参与,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总体要求
1.本项目“免陪照护”服务主要指患者在住院期间,在患者或其家属知情同意且自愿选择的基础上,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等,由医疗护理员提供的生活照护服务。
2.“免陪照护”服务拟开展4个试点病区,核定床位预计150张,具体开展情况以医院实际情况为准。
3.开展“免陪照护”服务试点病房的病区,需开展接、送患者检查服务。
4.医院提供供应商驻点办公场所,为办公提供必要的电源,其余均为供应商自备。供应商对办公室安全负责。
5.供应商为医疗护理员提供统一服装,分冬装和夏装,并保证不少于1次/周的集中洗涤和熨烫,有污染时随时更换,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自理。
(二)人员要求
1.供应商须配备一名项目经理,且不得随意更改,必须有3年以上类似医院管理经验,不能由医疗护理员兼职。
2.供应商至少配备10名医疗护理员,须具备医疗护理员证书或护理院校毕业证书,医疗护理员无违法犯罪记录。
3.供应商对派驻医院的医疗护理员的健康、身份负责,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及传染病原携带者,无残疾、精神障碍等,上岗前应持有效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检查合格证明。
4.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管理。
(三)医疗护理员服务内容
1.医疗护理员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协助为生活部分自理或完全不能自理以及行动受限住院患者提供生活照护服务,不得从事医疗护理专业技术性工作,不得替代医务人员工作,具体详见《关于印发河南省医疗机构开展免陪照护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医〔2025〕16号)附件:《医疗护理员生活照护服务参考内容》。
2.为住院患者提供24小时照护服务。供应商须在院内建立24小时电话值班制,随时满足患者和病区的需求。
(四)服务收费标准
1.收费模式:费用由我院按照《驻马店市医疗保障局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护理等3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驻医保办〔2025〕7号)免陪照护服务价格收取后,医院按照成交价按月向成交人据实支付费用。
2.本项目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加班、福利、保险、工作服装费、装备费、材料、税费、专用工具费、培训费用、办公用品及办公相关支出的费用及利润等费用,潜在投标人还应考虑可能出现的索赔、变更等情况,若出现劳动纠纷、劳动违法现象,由供应商全部负责,医院不再承担任何费用。在服务期内,若遇政策性调整(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免陪照护”服务收费价格调整等),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三、服务期限
一年
四、报名方式
供应商将营业执照、公司简介、医院类似合同业绩扫描件、报价单(加盖公章)(格式详见附件)以PDF格式发送至以下邮箱:934027204@qq.com,文件标明XX公司XX项目报价。
报价单格式详见附件
五、报名时间
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1月28日,上午08:00-下午17:30。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8838148020
联系人:潘女士
电话:0396-2726230
七、备注
1.此次调研仅作为确定控制价的依据,报价不对外公开。最终采购需求以采购文件为准。
2.此次调研活动所有解释权归驻马店市中心医院所有。
3.本次调研公告在《驻马店市中心医院官网》发布。
驻马店市中心医院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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